印台区:“五措并举”打造阳光考核
来源:本站    人气:6328    发布时间:2016-02-18

    印台区结合省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要求,不断完善年度目标考核方案,制定科学的考评办法,确保考核工作公平公正、阳光透明。

    结合区情实际,完善考核方案。结合省、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,制定印台区《2015年度考核工作手册》,对考核的原则程序、方法、分值评定、等次确定以及考核结果运用等作出了详细的安排,并经过反复讨论,调研征求各方意见,不断完善使之成为符合区情、简明可行、便于操作的制度性文件,为顺利实施全区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奠定基础。

    精组考核队伍,严密开展工作。按照 “三位一体”考核模式,成立以组织、纪检等相关责任部门为主体的年终综合考核组。考核前,召开专题动员会和培训会,明确考核目标和要求;考核中,增派督察人员,对考核组有无违规操作或搪塞应付等行为进行督察;考核后,各组人员及时整理考核数据、文字资料,并结合主管部门掌握情况,对数据和资料进行综合研判和印证,无误后做好汇总和汇报,实现考核的严密性。

    改进考核方式,创新考核手段。改进考核方式,完善动态考核机制。改进对党的建设等不可量化指标的考核,实行职能部门平时考核和考核组年终核查相结合的“双印证”考核,将权重设定明确为5:5,并在下达各单位今年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时,同步制定《印台区2015年度考核评价实施细则》及其加减分规定,提前明确公布考核“规则”,使各单位在阳光“规则”下公平竞争,力促考核结果更加客观公正。

    扩大测评范围,增强考核民主。围绕全区中心工作,结合被考核单位特点,有序扩大群众参与,特别是对领导班子的评价,吸收不同层面的公众进行满意度测评,通过委托有关职能部门电话评、问卷评,区考评办组织“两代表一委员”会议评等多种测评方式把民意融入到考核之中,将评价结果纳入考核之中,充分发挥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,增强考核工作的民主性。

    明确岗位成绩,提高考核针对性。在实绩评价时,根据班子成员职责、分工、权力等情况,对班子成员进行认真分析,分清班子集体与成员个人的工作实绩,走出“正职的实绩等于副职的实绩之和”、“分管领导的实绩等于分管部门实绩之和”的误区。注重干部工作中的潜绩,既了解其工作思路、落实措施及效果,又了解其工作中努力程度和依赖的客观条件,确保干部评价实绩客观准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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